附件1 - 农田灌溉管理应知应会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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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农田灌溉应知应会知识要点 场景一:个人打井灌溉用电 报装要求: 高标准农田区域: 1.新型经营主体可向供电公司或村委会(用水合作组织)报装。一是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用水合作组织签订自行维护田间水利工程协议,并出具报装资料后,可向供电公司申请报装。详见操作流程1。二是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村委会或用水合作组织(总表用电主体)报装,经总表用电主体同意后接入总表。 2.农户个人投资打井只能向村委会(用水合作组织)报装。农户个人自打井直接向村委会或用水合作组织(总表用电主体)报装,经总表用电主体同意后接入总表。 非高标准农田区域: 1.个人向供电公司报装。其他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含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的农业井灌区域,用电主体可向供电公司申请报装。详见操作流程2。 2.个人向村委会或用水合作组织报装。个人用户报装属于低压管护权已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区域,由个人(产权所有者)持水利部门出具的合法取水手续,经村委会或用水合作组织(总表用电主体)同意后接入总表。 报装资料: 高标准农田区域: 1.主体证明:专业合作社需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大户、种粮大户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 50 亩(含 50 亩)以上,具体规模以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为准。 2.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水利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含明确机井坐标)。取水许可办理指南详见操作流程3。 3.村委或用水协会组织出具证明:允许接入的证明文件。 4.与用水合作组织签订的协议:自行维护田间水利工程的协议。(机井管护主体与报装主体需一致) 非高标准农田区域: 1.主体证明: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提供全部产权人联名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级用水协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水利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含明确机井坐标)。(机井管护主体与报装主体需一致) 流程时限: 高压单电源用户:各环节办理时间,业务受理 1 个工作日、供电方案答复 10 个工作日、竣工检验 3 个工作日、装表接电 3 个工作日,合理办理时间 17 个工作日。 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各环节办理时间,业务受理 1 个工作日、供电方案答复 3 个工作日、装表接电 2 个工作日,合理办理时间 6 个工作日。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投资界面: 总表报装项目:产权分界点为台区变压器低压出线侧安装的计量总表表箱,分界点以上的农业灌溉高压电力设施(含变压器、导线、杆塔、开关、考核及总计费计量装置等配网设备)由公司负责建设。 其他项目:低压表箱及以上供电设施(含表上线、表箱、电能表、互感器、表箱内断路器和电能采集装置等)由公司免费提供并安装(城镇规划建设范围内且 2021 年 3 月 1 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农业灌溉项目,供电公司投资建设至客户规划红线;农村集体土地不经征收成为国有建设用地,不纳入延伸投资红线范围)。 注意事项: 1.抗旱等紧急状态下,对暂无法提供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出具的合规性审核意见的井灌报装项目,在充分告知客户容缺办理相关要求后,可办理临时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优先保障抗旱排灌紧急用电需求。三个月内,提供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出具的合规性审核意见后,办理正式用电手续,有效期到期后未提供的,办理销户手续。 2.原则上首次申请用电的新建项目中一个独立不动产权属范围内的用电需求,应当作为一户申请报装用电。【缺少答案,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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