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 1 日,刘某到甲公司上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刘某担任产品研发部经理;合同期限 3 年;月工资 8000 元;竞业限制期限 2 年,竞业限制期限内甲
公司每月向刘某支付经济补偿 3000 元,如刘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支付违约金 60000 元。
2022 年 2 月 1 日,刘某向甲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022 年 3 月 15 日,刘某和甲公司正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后,甲公司依约向刘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要求刘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022 年 4 月 15 日,甲公司得知刘某已经在乙公司工作,即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欲就此申请劳动仲裁。
已知:乙公司与甲公司从事同类业务并存在竞争关系;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刘某和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