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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  )应严格承包商作业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 (  )现场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作业风险区域原则上不超6 人,非必要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在动火、受限空间、高处、 吊装等高风险作业时,各企业应按照《高风险作业区域作业人员 数量指引表》(  )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控制现场作 业人数,管控人员聚集风险。 (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器材应按照《非防爆工器 具(  )的使用要求》(  )办理《非防爆工器具 (  )使用许可证》(  ),严禁未经许可使用任 何非防爆器材。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携带任何与作业无关的 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个体防护装备 配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  ) 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  )自制、改造的设备机具,必须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 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擅自改装,相关设计资料(包括图纸、 计算书等)存档备查。 (  )安全作业票未完成签发不得开始作业。 —20— (  )由作业区(  )、企业内部作业单位单独完成的作 业执行“单监护”;涉及作业区(  )和作业单位双方的作业, 作业全过程应由作业区(  )和作业单位分别安排专人落实 “双监护”。监护人应由取得监护人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担任,企业安 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作业监护人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培 训合格证,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并穿戴有明显标识的马甲。 作业单位监护人合格证在国家管网集团管辖范围内通用。 (  )作业前,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 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 (  )作业过程应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有效,批准人、监督人 对现场进行定期巡回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管控 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作业期间因监护人、作业人员身体不适或其他应急处 置任务需要发生人员变更,需办理《作业人员变更审批单》(附件
-17)并经作业批准人批准。已签发的安全作业票无需重新办理, 申请变更人员和接替人员双方要做好工作交接,接替人员要对自 身职责、现场风险知会,具备履职能力。 (  )作业期间因作业施工机具发生变更,需办理《入场机 具报验表》(  )并经作业批准人批准。 (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实施全过程视频监控,记录作业 前安全措施落实、现场安全交底、作业过程、完工验收等主要作 —21— 业程序内容。视频监控要覆盖作业现场主要区域、主要风险点, 涉及油气场所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作业影像资料由属地 单位负责存档,保存时长不少于3个月。无故不进行视频监控的, 视为无票作业。 (  )各企业要建立高风险作业远程视频监督机制,除现场 监督外,通过工业电视、移动布控球、监护记录仪等实时上传功 能,对正在作业的现场进行远程视频巡回监督,发现“三违”行 为立即通知作业现场监护及监督人员。 (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 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  )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 重新进行作业安全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  )严禁在动火作业进行时,开展交叉作业;严禁在吊装、 高处作业进行时,在可能导致坠落的区域开展交叉作业,还应在 可能坠落区域设置围挡等隔离警戒措施;确需开展的交叉作业应 由作业批准人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强化交叉作业风险辨识, 采取可靠措施,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 (  )严禁开展与安全作业票内容不符且需要办理安全作业 票的作业。 (  )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 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 单位及人员。 —22— (  )作业期间应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 律的“三违”行为,以及违反国家管网十大禁令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 (  )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排水沟盖板、地 沟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 封闭的沟渠或检查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  )作业完毕,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并关闭安全作业票。 第二十二条(  ) (  )安全作业票原则上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审 批人员因故需授权审批的(包括上级向下级授权、同级正职向副 职授权),应执行“一作业一授权”,按照《作业审批授权书》(附 件1-14)办理,当转由上级管理人员审批时,无需办理《作业 审批授权书》,特殊时期作业升级管理期间,不得办理《作业审批 授权书》。被授权人应当具备作业风险管控能力,授权人与被授权 人共同承担作业现场安全的主要责任。 (  )除特级动火作业、四级高处作业、一级吊装作业外, 当某一项目存在“点多、线长、集中”作业需同一天办理多张安 全作业票的情况时,作业批准人可为同一人,但作业批准人必须 对每个作业点依次落实现场签票(  ),作 业过程中应巡回统筹指挥。 第二节作业分类与分级 —23— 第二十三条(  ) 本细则所指作业分为特殊作业、非特殊高风险作业以及承包 商作业,详见《作业分类标准》(  )。 第二十四条(  ) 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实施分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 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 二级动火三个级别,详见《动火作业分级示例》(  ),单 次连续性动火作业等级按照本次动火最高级别执行。 (  )特级动火作业是指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 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  );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 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特级动火作业分为涉及管线打开的特级 动火作业和不涉及管线打开的特级动火作业。 以下情况的特级动火作业,可降级为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降 级方式为:由原动火作业等级业务主管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风险研判,确认管控措施可确保现场可燃介质(包括石油、天然 气及残液等)无泄漏、密闭油气储运设施内无可燃气体和空气混 合空间等引发火灾、爆炸概率为低的情况下,在动火作业方案中 出具降级审查意见并明确降级要求,经动火作业方案批准人批准 后,动火作业安全作业票(  ) 审批及过程管控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24—
≤h≤5 5﹤h≤15 15﹤h≤30 h﹥30 第二十七条(  ) 吊装作业按照吊物质量m不同,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 下表3所示。 表3吊装作业分级 作业分级 判定标准(  ) 一级吊装 m﹥100t 二级吊装 40t≤m≤100t 三级吊装 m﹤40t 第二十八条(  ) 作业升级管理是指特殊时期或特殊环境下在开展高风险作 业时,对安全作业票审批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升级管理。作业监 护人应将升级的风险管控措施补充至安全作业票中,作业批准人 应对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作业票中新增的安全措施进行再检 查、再确认,核实无误后批准作业。 (  )升级管理的范围 —27— 特殊时期:节假日、公休日、国家重大会议、国家重大活动 等特殊时期以及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明确的其他特殊时期。对于 通过轮休制满足连续生产运行要求的基层单位,“公休日”(指周 六和周日)的高风险作业可不执行升级作业票审批。每次升级管 理的起止时间(  )由集团公司或所属企 业研究确定。 特殊环境:涉及夜间的动火作业或遇五级风以上(  ) 天气的动火作业。 (  )作业票审批升级管理 特殊时期或特殊环境下必须进行的高风险作业,安全作业票 办理按照各类《作业管理(  )流程对照表》进行升级 审批、执行。已经办理安全作业票的作业,有效期内不再重新办 理,但应按照风险管控措施升级管理要求执行,并将升级管控措 施落实情况记录在每日作业前的安全检查表中。 (  )风险管控措施升级管理
五级风以上(  )天气的露天动火作业:应通过增设 集装箱式焊接房等措施控制现场火源。 第三节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  ) 作业许可证办理前,作业组织单位(  ) 应组织开展作业安全分析、作业方案编制及审批。 (  )开展作业安全分析 作业方案编制人员或作业属地单位应组织对作业现场和作 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安全分析, 组长通常由基层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制定相应的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编制作业安全分析表(  )。作业 安全分析结果应作为专项作业方案危害分析的编制依据和附件。 在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票办理前,原则上不重复开展作业 安全分析,但是当作业的内容、步骤或程序发生变更时,或者作 业的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原作业安全分析结果无法覆盖新增的 作业风险时,需重新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变更相 —29— 关作业方案。作业监护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照作业安全分 析结果逐项确认并落实安全措施,对作业安全分析表中列出、但 安全作业票中所列举安全措施未涵盖项,应将其列入“其他安全 措施”一栏。 (  )开展专项作业方案编制及审批 涉及动火作业、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二级及以上吊装作业、 管线打开(  )作业,及特殊条件下的三级吊装作业、受 限空间、临时用电、动土作业应编制专项作业方案。专项作业方 案编制和审批权限按照各类《作业管理(  )流程对照 表》执行,专项作业方案模板按照《作业方案编制导则》(附件
-2014)中规定的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第三十三条(  ) 作业许可申请人应组织作业单位按照《入场机具报验表》(附 件1-10)如实填写施工作业的入场机具、设备、材料情况,并 审查确认入场机具、设备、材料符合要求。 第三十四条(  ) 作业许可申请人应核实确认作业项目所涉及的安全作业票 类型,对于一个作业项目涉及多个特殊作业(  ) 类型,应统筹考虑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作业时间等各方面 因素,告知作业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十五条(  ) 作业许可证办理前,作业许可申请人负责组织作业单位全体 —31— 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留存记录(  ),考核(  ) 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许可证办理。自主检维修作业,作业单位人 员均为本作业区(  )、企业内部作业单位人员时,可跳过 入场安全教育环节。 入场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单位和作业环境基本情况; 作业区域危险物质的安全性质;作业区域HSE管理要求;作业许 可管理要求;作业风险分析以及应急措施;相关作业事故案例。 安全教育结束后,要对承包商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 格人员严禁入场施工。 第三十六条(  ) 作业许可证办理前,作业许可申请人应负责组织作业监护人 等基层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和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作业单位监护人及主要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留存记录(  ),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