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试述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法律出处不同。我国的国家秘密这一概念是1982年在《宪法》中提出的,后来在《保密法》中对其法律特征做了规定。商业秘密概念是在1979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 )》中第一次提出的,在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给它规定了较详尽的法律特征。2分
其次,两者的法律特征不同。国家秘密的法律特征是: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定密工作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而且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就是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2分
第三,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国家秘密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家秘密的惟一拥有人;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是不特定的民事主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主体。2分
第四,确定的程序不同。国家秘密要经过法定程序确定,而且确定程序严格;商业秘密的确定程序无明确规定,只要权利人认可即可。2分
第五,两者的标志不同。国家秘密分为三个等级,即秘密、机密和绝密;商业秘密的分级与标志可自行确定,但不得与国家秘密标志相同。2分
最后,两者一旦泄露,危害的对象以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危害的一般是国家和安全和利益,起责任人除了承担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应 刑事责任;商业秘密一旦被侵犯,会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危及时常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