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填空题 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时,不属于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的情形是( )。 A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B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C被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 D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 )C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填空题 甲市乙县税务局对某运输公司作出补税20万元的处理决定。该公司不服,向甲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理决定。运输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 )。 A乙县人民法院 B甲市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C甲市税务局或乙县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D省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 )C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C符合题意。
填空题 行政机关对张某做出不予赔偿决定,若张某不服该决定,则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是( )。 A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以内 B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以内 C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以内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以内 ( )C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答案为C,ABD错误。
填空题 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A由稽查局对案件重新调查 B由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新调查 C由稽查局对案件重新处理 D由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新处理 ( )A (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三十三条规定,经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明确的,依法确定审理意见;(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稽查局对案件重新调查;( )案件执法程序违法的,由稽查局对案件重新处理;( )案件适用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有关事项超出本机关权限的,按规定程序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的意见。选项A正确。
填空题 下列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税务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中,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是( )。 A案件涉及款额20000元的 B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C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D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 ( )A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填空题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的时限是( )。 A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5日内 B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7日内 C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 D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5日内 ( )C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答案为C,ABD错误。
填空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情形是( )。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 )D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填空题 关于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对各级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税务所( )、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 )D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选项A不符合题意。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所( )、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C不符合题意。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选项D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