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1)A 注册会计师针对甲公司顺序编号的发运单采用系统选样法抽取样本,测试的发运单的识别特征是对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的发运记录,从第 12345 号发运单开始每隔 125 号系统抽取发运单。
(2)A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检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并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上签字确认。
(3)A 注册会计师就营业收入问题,通过实施延伸检查程序获取了进一步的审计证据,据以得出最终结论,并删除了审计工作底稿中基于不完整信息作出的不同于最终结论的初步判断意见。
(4)A 注册会计师针对对重大事项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讨论,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讨论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结果满意。
(5)A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甲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将该档案的保存截止日设定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 A 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