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注册和一致性评价要求 1.仿制药是指仿制已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分为两类,一是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二是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
2.仿制药要求与原研药品具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不强调处方工艺与原研药品一致,但强调仿制药品必须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
3.如果原研药已经撤市,应该按新药开展相关研究。
4.对已在中国境外上市但尚未在境内上市药品的仿制药注册申请,应与原研药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并按国际通行技术要求开展临床试验,所使用的原研药由企业自行采购,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一次性进口。
未能与原研药进行对比研究的,应按照创新药的技术要求开展研究。
5.原则上,企业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允许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
采用体外溶出度试验方法进行评价的品种,以后还应当采取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后续评价。——(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体内)
6.生物等效性试验——国药监药品审评中心——备案制
7.联系医保——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统一的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