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模拟试卷

更新时间: 试题数量: 购买人数: 提供作者:

有效期: 个月

章节介绍: 共有个章节

收藏
搜索
题库预览
年5月1日恰逢节假日,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张某借用其好友陆某的车去旅游。但途中不慎发生车祸造成行人陈某受伤。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 请问:陈某是否可以将张某、陆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2 某地接社和组团旅行社约定,负责接待旅游团来当地度假。地接社立即着手开始准备,向当地一家三星级宾馆发出订房传真,要求预订5月1日至4日期间47人共24间房间,房价、标准按照原来的协议。宾馆当天传真回复,每天只能安排15间左右客房。5月1日,47位旅游者如期来到宾馆,宾馆以该地界接社未确认为由,只为旅行社提供了15间客房。由于正值黄金周期间,当时该市宾馆爆满,一直到晚上10时,17位旅游者依旧不能入住,旅游者对此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为了稳定旅游者的情绪,地接社临时让旅游者入住当地一家五星级宾馆的总统套房和普通套房。虽然地接社为此多支出8000元,尚有部分旅游者在饭店住地铺。为了安慰旅游者的情绪,旅行社通过加餐免费增加景点等办法对客户进行弥补,额外共支出1万多元。该公司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宾馆赔偿该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请问: 旅行社与饭店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的额外损失是否应当由宾馆来承担? ·答:旅行社与饭店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该旅游租赁成立与否,是看旅行社发出租赁客房的要约,宾馆的承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的条件之一,是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在该案例中,旅行社要求租赁24间客房,而宾馆只能提供15间客房宾馆的回复和旅行社的要约不一致,宾馆的回复不属于承诺,所以该合同不成立。 既然旅行社与宾馆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不成立,宾馆就没有为旅行社提供客房的义务。旅行社的损失与宾馆不提供客房没有因果关系,旅行社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案例3 北京某旅行社委托导游员钱力先生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赴内地观光团。按计划,该团在北京游览4天,即2月11-14日,其中2月11日是游览长城,可是导游员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参观故宫和购物,对此变更观光团的团员表示异议,导游员钱先生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夜天降大雪,2月14日早晨因积雪封路观光团无法去长城游览。婴日,观光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北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北京某旅行社导游员钱先生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合同约定,观光团未能游览长城。对此,北京某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北京某旅行社领导辩称:改变旅游行程属于导游员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导游员钱先生则辩解,造成未能游览长城是由于大雪封路,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导游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你运用所学的法律回答以下问题: (  )旅行社领导的辩解是否正确?为什么? (  )导游员钱先生的辩解是否正确?为什么?你认为应该怎样处理这起投诉? 答:(  )对香港某旅行社的投诉,北京某旅行社领导的辩解是不正确的。 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导游人员服务质量低下遭到旅游者的投诉,旅行社必须为此进行赔偿。 (  )导游员钱先生对观光团的投诉的辩解是不对的。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的接待计划是经过组团社、旅游者、地接社共同认可确认的旅游契约,导游员只有执行的义务和责任而没有更改、中止的权力,否则就是违约,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这起投诉的处理办法:负责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赴内地参观团的北京某旅行社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因钱先生擅自变更接待计划造成香港观光团未能游览长城,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