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题库

更新时间: 试题数量: 购买人数: 提供作者:

有效期: 个月

章节介绍: 共有个章节

收藏
搜索
题库预览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称,二人均与王某有不正当性关系,因此在与王某一起过夜时,都听王某讲了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下列关于黄女士、李女士提供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是(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B选项中询问笔录未交黄女士核对故此B项错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