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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04.2 停电………………………………………………………………………………………104.3 验电………………………………………………………………………………………114.4 接地………………………………………………………………………………………10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12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146 带电作业……………………………………………………………………………………146.1 一般规定…………………………………………………………………………………14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146.3 等电位作业………………………………………………………………………………166.4 带电断、接引线…………………………………………………………………………166.5 带电短接设备……………………………………………………………………………186.6 带电水冲洗………………………………………………………………………………18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196.8 感应电压防护……………………………………………………………………………20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206.10 保护间隙 ………………………………………………………………………………20
总 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  ),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批准后执行。
6.5 带电冲洗前应注意调整好水泵压强,使水柱射程远且水流密集。当水压不足时,不得将水枪对准被冲洗的带电设备。冲洗用水泵应良好接地。6.6.6 带电水冲洗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冲洗方法。直径较大的绝缘子宜采用双枪跟踪法或其他方法,并应防止被冲洗设备表面出现污水线。当被冲绝缘子未冲洗干净时,严禁中断冲洗,以免造成闪络。6.6.7 带电水冲洗前要确知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有零值及低值的绝缘子及瓷质有裂纹时,一般不可冲洗。6.6.8 冲洗悬垂、耐张绝缘子串、瓷横担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冲洗。冲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冲洗。6.6.9 冲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应先冲下风侧,后冲上风侧;对于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冲下层,后冲上层。还要注意冲洗角度,严防临近绝缘子在溅射的水雾中发生闪络。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6.7.1 进行带电清扫工作时,绝缘操作杆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6-2的规定。6.7.2 在使用带电清扫机械进行清扫前,应确认:清扫机械工况(  )完好,绝缘部件无变形、脏污和损伤,毛刷转向正确,清扫机械已可靠接地。6.7.3 带电清扫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位置作业,应戴口罩、护目镜。6.7.4 作业时,作业人的双手应始终握持绝缘杆保护环以下部位,并保持带电清扫有关绝缘部件的清洁和干燥。6.8 感应电压防护6.8.1 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  )。6.8.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6.8.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  )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6.9.1 高架绝缘斗臂车应经检验合格。斗臂车操作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6.9.2 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工作位置应选择适当,支撑应稳固可靠,并有防倾覆措施。使用前应在预定位置空斗试操作一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6.9.3 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6.9.4 高架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及操作速度。在工作过程中,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应熄火。接近和离开带电部位时,应由斗臂中人员操作,但下部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台。6.9.5 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表6-10的规定,且应在下端装设泄漏电流监视装置。表6-10 绝缘臂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电压等级(  ) 10-35、63(  ) 110 220长度(  ) 1.0 1.5 2.0 3.06.9.6 绝缘臂下节的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过程中,对带电体的距离应按表6-1的规定值增加0.5m。工作中车体应良好接地。6.10 保护间隙6.10.1 保护间隙的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6.10.2 圆弧形保护间隙的距离应按表6-11的规定进行整定。表6-11 圆弧形保护间隙整定值(含图)
10.3 使用保护间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10.3.1 悬挂保护间隙前,应与调度联系停用重合闸。6.10.3.2 悬挂保护间隙应先将其与接地网可靠接地,再将保护间隙挂在导线上,并使其接触良好。拆除的程序与其相反。6.10.3.3 保护间隙应挂在相邻杆塔的导线上,悬挂后,应派专人看守,在有人、畜通过的地区,还应增设围栏。6.10.3.4 装、拆保护间隙的人员应穿全套屏蔽服。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6.11.1 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检测绝缘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11.1.1 检测前应对检测器进行检测,保证操作灵活,测量准确。6.11.1.2 针式及少于3片的悬式绝缘子不得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进行检测。6.11.1.3 检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时,当发现同一串中的零值绝缘子片数达到表6-12的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表6-12 一串中允许零值绝缘子片数(含图)如绝缘子串的片数超过表6-12的规定时,零值绝缘子允许片数可相应增加。6.11.1.4 应在干燥天气进行。6.12 低压带电作业6.12.1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6.12.2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操作时相间或相对地短路。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6.12.3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6.12.4 上杆前,应先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6.13.1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6.13.1.1 带电作业工具应存放于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工具房内。工具房门窗应密闭严实,地面、墙面及顶面应采用不起尘、阻燃材料制做。室内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70%。室内温度应略高于室外,且不宜低于O℃。6.13.1.2 带电工具房进行室内通风时,应在干燥的天气进行,并且室外的相对湿度不得高于75%。通风结束后,应立即检查室内的相对湿度,并加以调控。6.13.1.3 带电作业工具房应配备:湿度计,温度计,抽湿机(  ),辐射均匀的加热器,足够的工具摆放架、吊架和灭火器等。6.13.1.4 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6.13.1.5 有缺陷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修复,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严禁继续使用。6.13.1.6 高架绝缘斗臂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车库内,其绝缘部分应有防潮措施。6.13.2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6.13.2.1 带电作业工具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转动灵活,并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现场操作规程正确使用。6.13.2.2 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应根据工作负荷校核满足规定安全系数。6.13.2.3 带电作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6.13.2.4 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6.13.2.5 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  ),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6.13.3 带电作业工具的试验:6.13.3.1 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两年一次。6.13.3.2 绝缘工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表6-13。表6-13 绝缘工具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含图)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50/2500μ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过热为合格。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不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垂直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O~1.2m。接地极及接高压的电极(  )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5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6.13.3.3 绝缘工具的检查性试验条件是:将绝缘工具分成若干段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每300mm耐压75kV,时间为1min,以无击穿、闪络及过热为合格。6.13.3.4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见附录K。6.13.3.5 组合绝缘的水冲洗工具应在工作状态下进行电气试验。除按表6-13的项目和标准试验外(  ),还应增加工频泄漏试验,试验电压见表6-14。泄漏电流以不超过1mA为合格。试验时间5min。试验时的水电阻率为1500Ω&
电气试验11.1 高压试验11.1.1 高压试验应填用变电站(  )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11.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11.1.3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11.1.4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跳闸装置。11.1.5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11.1.6 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接线,使用规范的短路线,表计倍率、量程、凋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经确认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11.1.7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11.1.8 未装接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11.1.9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进行现场清理。11.1.10 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11.1.11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批准。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11.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变电站(  )第一种工作票。11.2.2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11.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11.2.4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11.2.5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 。11.2.6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11.2.7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或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11.3.1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  )第二种工作票。11.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11.3.3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状。11.3.4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11.3.5 测量低压熔断器(  )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  )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11.3.6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问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11.3.7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11.4.1 使用兆欧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11.4.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相应的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11.4.3 测量绝缘时,应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在测量绝缘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11.4.4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11.4.5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兆欧表安放位置,应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兆欧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应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 一般规定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6.1.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6.1.4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6.1.5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6.1.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6.1.7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6.1.7.1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6.1.7.2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6.1.7.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6.1.8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6.1.9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6.2.1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6.1 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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